巡回审判进乡村 “枫桥经验”护桑榆
2026-09-14 10:33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68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韦元)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,切实化解涉老年人民生纠纷,近日,江华县法院水口法庭深入辖区大圩镇竹林村开展巡回审判,就地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以柔性司法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。

原告罗某已年逾八十五岁,缺乏稳定经济来源,日常起居亟须照料。因子女赡养问题未能妥善处理,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子女履行探望、赡养义务。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、行动不便,往返法庭参与诉讼存在诸多困难,法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,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的竹林村村委会,就地开展巡回调解工作。

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罗智找准矛盾症结,从法理、情理双重角度开展调解工作,向当事人释明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,结合传统孝道伦理,耐心疏导双方,化解母女之间的心结。经过法官释法明理、耐心斡旋,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,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愿主动履行赡养义务,老人对调解结果也十分满意,遂放弃诉讼请求,一桩赡养矛盾在村里就地化解,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

此次调解,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,既减轻高龄老人诉讼奔波之苦,又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普法效果,让周边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温度。下一步,水口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、进村普法,聚焦民生案件,以柔性司法化解基层矛盾,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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